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四川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旨在进一步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

《方案》坚持以德为先、科学评价、鼓励互通、以用为本的原则,从职称评审制度、职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评价制度三个方面内容着手,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建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技术与技能相促进的人才评价使用激励机制。

在完善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制度方面,《方案》明确提出,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且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系列职称评审;强化技术技能贡献,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建立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可破格申报评审相应层级职称。

在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方面,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等。在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技能评价制度方面,符合职业技能评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具有相应职业(工种)技能等级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该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正高级职称不受年限限制,可直接申报相应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资格评价。

据介绍,《方案》拓宽了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搭建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立交桥”,促进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相互贯通、融合发展。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倾向,淡化学历要求、放宽资历限制、建立绿色通道开辟技能人才职称申报“直通车”。同时,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等举措,实现了两类人才贯通由“单车道”变成“多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