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生,我深深的知道。

我来这个世上,是万亿次缘起缘灭的偶然;我离去,则是或早或迟的必然。

我还知道:我注定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在这无限浩瀚的历史长河中哪怕我是一朵浪花,抑或是一粒水分子,也绝无相同的第二种可能。所谓人生,就像一场烟火,绚烂之后,天空中什么痕迹也没有,也许大地证明我们曾经来过。我也知道:尽管我曾无数次的冥想“今生我是谁?前生谁是我?”之类的问题,但事实上我和任何人没有任何的不同,不过是沧海一粟中的那粒粟,九牛一毛里的那根毛。想通了:平凡,没什么不好。承认自己平凡很有必要。何况人,这种生物个体之间原本就没什么本质不同。我坚定的认为:所谓的伟人也罢,英雄也好,都是人类自己的故弄玄虚。放眼宇宙:在造物主的眼里,人类的任何思考都是可笑的。

因为有了死亡,我们的人生无可避免披上了一层悲壮的色彩。欲望引导着我们前行,就像飞蛾扑火,但必不可少。因为绝望,我们不能忍受片刻的无聊。严肃的思想往往以滑稽的形式出现。忽然,觉得人生很荒诞,可笑得让人想哭。

人到四十,这般年纪,就像一本翻看多半的书抑或是行到中途的一次旅行,想不淡定也难。现今科学技术虽然发达,但还不能发达得可以让时光哪怕是停下来一分钟,当然更不能让光阴倒流。谁比喻的?人生的岁月过往犹如片片日历的飞舞更像手中清点的一叠钞票:我像个吝啬的守财奴,不忍挥霍每一枚铜板。

我有许多喜欢:诸如喜欢清风明月的简单疏朗;喜欢雪地梅花的清新自然;喜欢张爱玲的小资情调;喜欢张国荣的桀骜冷艳。最喜欢还是在晕黄的灯下独处一室去舞文弄墨,以我喜欢的清新婉约的文风,质朴率真的表达,任自己的真实的思想在键盘上敲击而流淌。我手写我心,虽少人欣赏,但这份自在,不亦乐乎?而这一切喜欢的背后的纠结在于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女人,一个远离大漠雄风近乎小家碧玉的女人,以至于经常被人说成是感性而不是性感,这是我的失败还是成功?  且不去管它。

前段时间,给多日不见的老友致一电:电话那端试探的问着:啥事?我说:没事。不能给你打电话吗?想你了,这理由够吗?于是电话里,两个人都笑了。朋友是个事业心极重的人,我劝她要珍惜身体。可是她说习惯了,挺好。而后居然又劝起我来:要我别再那么懒散。我也说习惯了,挺好。我们都试图把自己生活的理念灌输给对方,都想证明自己是对的,为此,我们一度争得面红耳赤。放下电话,不经意间悟出一个道理,其实人生原本无对错。一句话:适合自己就好。难道不是吗?我们忙碌一世,不就是为了寻个开心吗?承认这点,并不代表我们有多猥琐。

我讨厌把自己装扮成神一样的人以及那些和神一样深奥的理论。

经常见到某某的人一厢情愿的想象着某某的事,认为别人如何的水深火热。如果这些,仅是出于良好的愿望,倒也可爱;反之恨人有、笑人无,则只能证明是浅薄与无知。最普遍的例子就是自己喜欢吃肉就认为别人也一样这和认为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没什么区别,充其量这是自娱自乐般的意淫。殊不知,花有百态,人有千种。你尽可以坚持钱能征服一切的理论,但你代表不了我。夜深人静时,最是无需遮掩,扣问自己的灵魂:你真的开心吗?

我喜欢庄子问答中的那著名的两句话: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关于人生的态度,我们不必自欺欺人,也不必在乎别人。